【訊息布達】113-1學雜費及學分費尚未繳納同學請注意~
發佈日期:2024-10-14
發佈單位:總務處出納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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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1學雜費及學分費未繳費同學請注意~
10/7以後代收系統關閉,未繳費者僅能現金至出納組(行政大樓二樓)或轉帳繳至國庫代理銀行:中國信託商業銀行台中分行(銀行代碼822),帳號026350000640,戶名:國立臺灣體育運動大學401專戶。
依教務處註冊組公告之本校學則規定:第三階段加退選課程應補繳學分費者未繳納者視同未註冊,當學期所選課程不予計算。未繳學雜費者退學處置。
出處:臺灣體育運動大學總務處 > 最新公告 > 【訊息布達】113-1學雜費及學分費尚未繳納同學請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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