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園規劃委員會議紀錄 106學年度第1次
發佈日期:2019-03-15 發佈單位:總務處
國立臺灣體育運動大學106學年度第1次校園規劃委員會會議紀錄
一、時間:106年8月9日(星期三)下午3時0分
二、地點:本校第一會議室
三、主持人:林校長華韋 記錄:尤宏利
四、出(列)單位及人員:如簽到單
五、主席致詞:略。
六、業務報告:略。
七、討論事項:
案由一:為新建多功能室外球場一座,提請討論。 (提案單位:體育室場地設施組)
說 明:
一、依據本組於106年6月15日1062500317號及7月11日1062500356號奉核可文辦理。
二、為舒解校內術科場地不足,嚴重影響教學與訓練效果,及提供學生課後閒暇時之室外活動空間,新建室外多功能球場一座,俾有利於教學訓練與學生活動所需。
三、明(107)年將面臨東亞青運之本校大場館修繕,為避免發生無場地可供學生上課訓練之窘況,本案之施作已迫在眉睫。
決 議:本案新建工程內容及經費約916萬元(如附件一)照案通過,經費部分請依程序提校務基金管理委員會審議。
案由二:為長安學區新建技擊類簡易場館一案,提請討論。 (提案單位:體育室場地設施組)
說 明:
一、本校長安學區自國有土地移撥後,因客觀條件無法配合,迄今尚未有效利用,致國產署有意收回該筆土地。
二、囿於學校經費有限,原有規劃方案窒礙難行,為有效利用該土地舒緩學校場館不足窘況,避免土地被迫繳回,擬於該基地重新規劃為地下一層、地上二層或地上三層之簡易室內場地(視建築經費而定)。
三、本案經本次會議通後,另將報請教育部及國產署核備。
決 議:
一、本案為B區新建工程(註:A區已規劃為學生宿舍)內容及經費約1.5億元(如附件二)照案通過,經費部分請依程序提校務基金管理委員會審議。
二、本案財務部分原則以向中央專案申請補助或尋求社會資源(校友募款)方式辦理。
三、本基地C區部分因考量學校財務狀況、基地狹長不利使用、與當地里民友善空間區隔及建蔽率與容積率併入全區計算易淪低度使用等因素,仍請依本委員會105年9月23日105學年度第1次會議決議(如附件三)不另申請撥用。
八、臨時提案:無。
九、散會:下午4時2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