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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園規劃委員會議紀錄 104學年度第1次

發佈日期:2019-03-15 發佈單位:總務處
國立臺灣體育運動大學104學年度第1次校園規劃委員會會議紀錄
一、時間:104年12月30日(星期三)下午2時30分
二、地點:本校第一會議室
三、主持人:林副校長文郎代理 記錄:尤宏利
四、出(列)單位及人員:如簽到單
五、主席致詞:略。
六、業務報告:略。
七、討論事項:
案由一:本校長安學區學生宿舍新建計畫案,提請討論。
(提案單位:學務處軍訓暨生活輔導組)
說 明:
一、依據本校學務處軍訓暨生活輔導組104年11月12日提案辦理。
二、本校宿舍一村(原為滑輪溜冰場及辦公室)及宿舍三村經國有財產署評估為低度使用,經本校陳報活化計畫規劃於宿舍一村採BOT興建學生宿舍,惟國有財產署認為本校申請撥用長安學區16筆土地僅規劃部分運動場館,亦為低度使用,建議將學生宿舍改規劃於長安學區,宿舍一村仍應依國有財產法收歸國有。經104年9月22日「國有土地清理活化督導小組」第22次工作會議決議請本校依規定辦理移管,目前由總務處及學務處共同辦理相關作業中。
三、本案經學務處軍訓暨生活輔導組簽提需求並經營繕組委託林正偉建築師規劃興建總經費約新臺幣421,733,000元,先行規劃經費200萬元部分並經本校104年11月25日104學年度第1次校務基金管理委員會通過。
四、申請計畫書資料如附件。
決 議:
一、 照案修正通過。
二、 本案未來若進行BOT評估應提高利基誘因。另本案原計畫興建多功能運動場,本次決議改興建學生宿舍應俟教育部核定並於土地移撥後併修正校園整體規劃書。
三、 依據教育部函轉國有財產署104年8月21日台財產署公字第10435011940號函略以「…爾後將俟興建計畫及預算報經核准後,該署再配合撥用所需之國有土地…」,本案請學務處軍訓暨生活輔導組陳報教育部並於奉准後移由總務處保管組辦理土地申請撥用事宜。
案由二:本校文英館歷史建物整修計畫案,提請討論。
(提案單位:體育室產業營運組)
說 明:
一、依總務處104年9月3日簽案,9月23日鈞長批示辦理。
二、文英館於91年經列為歷史建築,為落實文化資產保存法第二十條「…二、使用或再利用經營管理。…」擬整修項目:
(一)一樓圓夢廳及三樓排練室,本校舞蹈系教學演出之展演場 地、本校各類型活動會議及提供外界租用挹注校務基金。
(二)104年9月本校嘉義校區遷返臺中,現有教學空間窘迫,文英館整修後提供運動傳播學系架設攝影棚、轉播剪輯等空間,發揮所學並學以致用。
(三)校史室規劃融合於歷史建築內貫古鑠今,凝聚本校輝煌校史與校友共同的回憶。
三、本案經陳旻彬建築師規劃整修構想預估為24,374,605元,音響設備由鈴懿樂器音響有限公司預估為1,268,000元整,總經費約需25,642,605元整,經費來源:
(一)文英基金會捐贈500萬元整,作為本校辦理節能減碳色環保之用。
(二)教育部補助本校104年圖書儀器設備900萬元(225萬圖資處更新自動化系統,675萬文英館整修用)
(三)本整修案扣除外部經費後尚須約13,892,605元整。
四、本案規劃構想由陳旻彬建築師會議現場簡報,會議通過後將提請校務基金管理委員會審議。
決 議:
一、照案修正通過。
二、本案應朝多功能規劃使用,另未來進行細部設計時應與舞蹈系確認修繕內容俾符需求。
三、請注意本案申請室內裝修及各項消防水電證書之時程。
四、第二期修繕工程應併案考量。
五、有關經費部分請再協調相關單位贊助,另注意本案於施工時各單位應配合斷水斷電之相關事宜,希望本案能於105年9月底前完工,俾配合設置為全民運動會之媒體中心。

八、臨時提案:無。
九、散會:下午4時25分。
最後更新日期:2019-03-15 回上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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