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臺灣體育運動大學111學年度第1學期總務會議會議紀錄
一、時間:111年12月27日(星期二)下午3時0分
二、地點:本校第一會議室
三、主持人:王總務長琦正 紀錄:尤宏利
四、出(列)單位及人員:如簽到單
五、主席致詞:略。
六、報告上次會議決議案執行情形:如附件
七、討論提案:
案 由、建議本校設置環安衛及職業安全業務專責單位,提請討論(提案單位:事務暨環安組)。
說 明:
一、教育部配合政府組織改造,於民國102年整併電子計算機中心、顧問室及環境保護小組三個單位成立「資訊及科技教育司」,持續辦理大專校園環境管理現況調查與執行成效檢核。
二、本校自教育部95年起辦理校園環境管理現況自主檢核機制實施後歷經二次實地訪視;委員均提出未設置環安衛業務專責單位之缺失待檢討改善意見。
三、本校於102年1月1日成立環安專責單位設於事務組,並將事務組改名事務暨環安組,並於104年12月指派專人員專責負責本校環安衛及節能事務、校園環境美化及維護、實驗室安全衛生、消防、防災業務,但仍兼辦小型設備維修及小額採購業務及其他事務交辦事項等。
四、另中區自主互助聯盟學校環安衛專責單位計30所學校,均設置環境保護暨安全衛生相關業務之一、二級單位(詳如提案單),惟僅本校仍將事務與環安、職安業務合併成一單位,擬請同意設置環安組專責環安衛及職業安全等業務。
決 議:
一、提供兩案供人事室為本校未來修改組織規程參考:
甲案:總務處下增設「職安暨環安組」與事務、營繕、保管、出納及文書組並立合計六組。
乙案:總務處下設「環安事務組」(負責環安、職安與事務業務)與「營繕採購組」(負責工程、財物及勞務採購招標業務)、保管、出納及文書組並立合計五組。
二、請提案單位事務暨環安組再補充其他規模與本校相當之學校環安單位資料及環安衛負責業務內容併陳供參。
八、臨時動議:
案由一、建議營繕組建置網路報修系統,俾供本校師生同仁即時反映校園內修繕事項並了解修繕進度。(提案人:黃學務長世杰)
決 議:請營繕組依建議事項辦理。
案由二、本校將於113年承辦全國大專運動會,自112年6月起將提供各大專院校相關人員來校開會,請事務組協助於各入口處設立指示牌俾利導引外界人士來校開會。(提案人:張主秘武隆)
決 議:請事務暨環安組配合辦理。
九、散會:下午4時1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