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教育部函文,「各級學校災害潛勢評估作業規定」第4點、第5點及第8點附表1、第8點附圖1、「各級學校災害潛勢評估原則及方法說明」第3點、第6點,業經該部於中華民國113年7月22日以臺教資(六)字第1132702229A號令修正發布。
發佈日期:2024-08-07 發佈單位:總務處事務暨環安組
轉知~~教育部函文,「各級學校災害潛勢評估作業規定」第4點、第5點及第8點附表1、第8點附圖1、「各級學校災害潛勢評估原則及方法說明」第3點、第6點,業經該部於中華民國113年7月22日以臺教資(六)字第1132702229A號令修正發布。
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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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若對本行政規則修正有任何疑問,請逕洽本部資訊及科技教育司環境及防災教育科趙助理研究員,電話:(02)7712-9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