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僱型工讀生及計畫人員報到及離職傳知單
發佈日期:2025-01-09
發佈單位:總務處事務暨環安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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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校聘期六個月(含)以上之新進人員(包括勞僱型工讀生、計畫專兼任助理或臨時人員)到職,應由本人親自至各單位辦理報到流程,並依通知繳交職業安全衛生相關資料,送至事務暨環安組留存備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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